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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本府衛生局 109 年 11 月 11 日府衛心字第 1091112550 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訊息:
(一) 依據「109 年臺南市政府毒品危害防制中心工作暨衛生福利部補助辦理藥癮者處遇計畫」及 109 年 10 月 23 日臺南市政府毒品危害防制中心第四次網絡
聯繫會議紀錄辦理。
(二) 因應網路資訊時代,為提供民眾立即獲取毒品防制知能及協助有需求之藥癮者及其家屬、朋友等多元求助管道,特別設立專屬 Line@「臺南毒防指南針」,
期透過 LINE@隨時掌握最新衛教資訊或活動訊息,提升毒品危害防制中心全方位功能。
(三) 請將 LINE@訊息協助轉載於學校網站首頁、臉書、 LED 跑... 觀看完整文章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
一、為導引學生、教職員工及其他人(校外人士進入校園)等,於校園內適切使用行動載具,維持學校秩序及安全、教導行動載具使用禮儀,並促進學習成效,特訂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以下簡稱本原則)。
二、本原則所稱行動載具,泛指手機、可攜式電腦、平板電腦、穿戴式裝置等具無線通訊功能之終端裝置。
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依據本原則,訂定校園行動載具使用管理規範。 學校訂定校園行動載具使用管理規範,應邀集教師、家長、學生代表共同討論(包含申請程序、使用時間、管理方式等)管理機制,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公告。
四、校園內使用行動載具應...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