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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保險係由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員協會委任總處辦理,並以該協會為要保人,相關內容如下:
(一)辦理期間:自 104 年 4 月 1 日 0 時起,至 106 年 3 月 31 日 24 時止,期間 2 年;辦理期間保險費固定,不得調漲。
(二)適用對象: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私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編制內現職員工(含各機關派駐海外人員、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及「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進用之約、聘僱人員,不含留職停薪人員,以下同)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年齡限制:
1、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私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編制內現職員工及其配偶投保年齡上限為 70 歲,續保可至 80 歲。
2、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私立學校...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04 年 3 月 10 日南市教課(二)字第 1040247237 號函辦理。
二、本案採一般甄選、推薦甄選,分別報名、分別錄取。國中錄取名額 60 名(一般甄選 30 名、推薦甄選 30 名);國小錄取名額 120 名(一般甄選 70 名、推薦甄選 50 名) 。
三、一般甄選部分,採自由報名方式;推薦甄選部分,由現任校長推薦校內人員:(一)國中部分: 1.推薦擔任學務主任之人員、 2.現任代理主任;(二)國小部分: 1.現任代理主任、 2.其它人員。
四、本局訂於 104 年 3 月 25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起至下午 4 時止(含補件時間,逾時不受理)於本市東區東光國小東光館辦理報名及現場審查作業,正式錄...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