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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王怡茵 - 教導處 | 2024-04-02 | 點閱數: 176

說明:

一、依據 教育局公告 236038 號 辦理。

二、清明節將至,為防範墓地火災,請提醒師生及家長於掃墓祭祖時要注意「4 不 1 要」原則-除草「不」用火、菸蒂「不」亂丟、紙錢「不」燃燒、爆竹「不」燃放、垃圾「要」帶走,以防範墓地火災發生並維護環境衛生,一旦發現火災情事,立即撥打 119 報案或通知附近消防警戒人員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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